豫龙法律服务所简介
豫龙法律服务所经司法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田小巍同志为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职务。我所现有成员8人,其中执业人员6人,行政人员2人,中共党员4名,均为大学法学本科学历。
本所成立以来,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规范执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为辖区政府、社区居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相关文书、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援助、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协助参与调解等业务;
主要业务范围: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各类合同纠纷、企事业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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