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第二身份证,是记录着一个人的主要经历、品德作风、学历能力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1、毕业生应及时确认档案存放地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事实上,人事档案对大中专毕业生是不可缺少的经历记载材料。在就业、工作、退休的整个过程中,很多时候都需要提供人事档案。如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部分管理较为完善的私企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应及时确认档案转递到生源地或就业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将档案转递到其工作单位;到民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将档案转递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放。其后,毕业生应将个人的就业材料、离职材料、职称材料等及时递交到档案保管单位,补充到个人档案中。这样,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才能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发挥相应的作用。
2、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各类事业单位无权管理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可以以个人名义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3、人才交流中心为毕业生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以保存人事档案关系为主的人事代理,包括档案管理、相关人事手续的办理、出具人事证明等;
(2)、以社会保险为主的代理,主要包括为代理人员代办养老、医疗保险、退休;
(3)、为毕业生接转党组织关系,办理党员转正等手续;
(4)、为毕业生办理流动手续。
4、毕业生应如何对待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的有效性是依靠内容的不断补充和更新来保证的,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需要档案主人及时增补相关材料。以下是常见人事档案补充材料,请各位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及时向人事代理科移交相关材料:
(1)学籍材料:国内获得学历的,为学生登记表、成绩表和毕业生登记表(须密封);国(境)外获得学历的,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的评审(认定)表或考试报名登记表;
(3)加入党团(含民主党派)的材料(须密封);
(4)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及离职材料;
(5)奖励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6)处分材料(正式文件原件);
(7)更改姓名或年龄的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
(8)计划生育材料,含结婚证复印件(须审核原件);
(9)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归档材料。
温馨提示:毕业生可登录漯河人才网(http://www.lhhr.com.cn/)通过毕业生档案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已到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